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成就。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41号)和《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奖励工作的通知〉》(怀人社函〔2020 〕184号)要求,由单位提名,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审核,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伍文忠等26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嘉奖。
希望受嘉奖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要以被嘉奖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奋发进取、开拓务实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甘于奉献、全倾情帮扶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助人为乐的大爱品质,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严实的作风,奋力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附新晃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嘉奖人员名单(新晃一中):
杨 剑 新晃一中
吴丽蓉 新晃一中
杨长录 新晃一中
吴继润 新晃一中
杨金纯 新晃一中
黄坚敏 新晃一中
杨凌云 新晃一中
据《关于对新晃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贫攻坚嘉奖的决定》晃人社发〔2021〕8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