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2021届县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户考核情况和届期内文明系列单位复查情况的通报》(县文明委〔2022〕7号),新晃一中被授予“县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近年来,新晃一中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宗旨,秉承“诚、敬、勤、勇”校训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守正创新,厚植校园文化底蕴,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此次荣获“县文明校园”称号,是全体师生热情参与、共同奋斗的结果。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道德滋养和精神动力,为新晃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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