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礼
类型:高三学生
|
发表于2014-10-18 20:40| 回复0| 楼主 早在中世纪早期,欧洲就已存在资本主义信贷业,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犹太商人。
犹太人的做法是,他们之间禁止高利贷,但允许向犹太人以外的人收取利息:“向异族人收取利息;但不可向同族人收取利息。”这种差异使犹太人在中世纪的金融市场和信贷行业中取得了优势,同时也加深了基督徒和犹太人之间的敌对情绪。 实际上,关于高利贷的法律并没有得到执行。基督徒银行家可以通过不记录借出的金额而知记录归还的金额来隐藏实际收取的高额利息。犹太人银行家则因为与广大平民进行小规模的贷款交易而招致咒骂。伪善和一定程度的敌对情绪或许是在所难免的,资本主义的最基本手段之一就这样本禁止了几百年。尽管如此,犹太人在欧洲银行信贷业中的突出地位是一个历史事实。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