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职业中专:
为促进音乐教师专业成长,提高音乐教师的业务素质,经研究决定,举行音乐教师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2年11月12——23日脱产培训
音乐教师11月11日下午16:30——17:00到教育局普教股报到,11月12日8:00开始培训。
二、培训地点:一中神州楼五楼排练厅、职业中专琴房
三、参培对象:各中小学、职业中专必须派出1名音乐教师参加培训
四、培训内容:音乐课堂教学、专业训练指导等
五、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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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授课教师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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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
佘 芳 |
现代舞基训、民族民间舞基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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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
佘 芳 |
古典舞基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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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
杨建群 |
钢琴的基本演奏方法、观看著名钢琴演奏家教学碟、学员弹奏练习,教师分别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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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
杨建群 |
实用钢琴即兴伴奏法、指导学员给歌曲配伴奏、歌曲配弹练习、学员之间相互伴奏、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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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 |
吴芳敏 |
音乐课堂教学讲座、教学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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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 |
吴芳敏 |
教学案例分析、学员排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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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 |
王志敏 |
声乐理论知识、声乐课堂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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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 |
王志敏 |
多种演唱形式的排练技巧、排练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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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
吴珊珊 |
剧目欣赏与舞蹈作品分析、学员排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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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 |
吴珊珊 |
学生基本功训练示范课、舞蹈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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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 |
吴珊珊 |
学生基本功训练要领指导、学员舞编练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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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 |
全体授课教师 |
学员结业测试、汇报演出 |
六、具体要求
1、本次培训为普教站和人事股联合举办,凡年龄在40岁以下的专职音乐教师必须参加培训(二中、兴隆中学、三中选派一名音乐教师参加),培训成绩纳入年度考核,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参培老师自带练功服、舞蹈鞋。
3、本次培训13天,采用理论讲座、学员实践、专场汇报演出等方式进行。培训考核结果以书面考核成绩与表演质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等,表现优秀的将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4、各校于11月8日前将参加培训教师报名表发送到教育局普教股邮箱(xhjyj****@126.com)。
5、参加培训教师的往返车费及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2年11月6日
音乐教师业务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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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执教科目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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