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及职数
新晃县督学责任区办公室主任5名,副主任5名(详见《新晃县教育局公开选聘督学责任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简章》中新晃县督学责任区办公室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较高的现代教育管理理念、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和业务能力,群众基础好,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二)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教育工作年限和任职要求
1.报考责任区督学办公室主任须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现任中小学副校级领导及以上岗位人员。
2.报考责任区督学办公室副主任须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现任中小学中层干部及以上岗位或县级骨干教师及以上优秀教师。
3.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选拔范围:新晃县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三、公开选聘日程安排
1.报名与资格审查:2013年12月30日-31日,报名地点设教育局人事股。
2.笔试:2014年1月5日上午9︰00~11︰30。
3.面试:2014年1月6日上午。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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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教育局公开选聘督学责任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简 章
为推进我县督学责任区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责任区督学队伍,进一步加强学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培养、建设工作,将督学责任区办公室主任经历作为今后校长选拔任命的必要条件之一、督学责任区办公室副主任经历作为今后中层干部及以上职位选拔任命的必要条件之一。我局决定公开选聘督学责任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岗位职数及职责(见下表)
新晃县督学责任区办公室岗位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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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所辖学校 |
主任 |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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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督学责任区办公室 |
新晃镇、波洲和兴隆3个乡镇学校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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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督学责任区办公室 |
步头降、洞坪、禾滩、中寨、米贝和碧朗6个乡镇学校 |
1 |
1 |
|
第三督学责任区办公室 |
新寨、贡溪、扶罗和李树4个乡镇学校 |
1 |
1 |
|
第四督学责任区办公室 |
茶坪、凳寨、凉伞和黄雷4个乡镇学校 |
1 |
1 |
|
第五督学责任区办公室 |
天堂、林冲、晏家、鱼市、方家屯和大湾罗6个乡镇学校 |
1 |
1 |
|
合计 |
|
5 |
5 |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较高的现代教育管理理念、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和业务能力,群众基础好,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二)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 45周岁以下(
(四)参加教育工作年限和任职要求:
1.报考责任区督学办公室主任须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现任中小学副校级领导及以上岗位人员。
2.报考责任区督学办公室副主任须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现任中小学中层干部及以上岗位或县级骨干教师及以上优秀教师。
3.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选拔范围:新晃县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布招考公告、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闭卷)—面试—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在教育局人事股。
3.报考者需持本人毕业证和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4.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
(二)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限
1.国家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占30%,教育教学技能及管理理论(含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理论)占30%,教育督导相关政策、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占40%,满分100分。
2.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三)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
(二)方式、时间及内容:
1.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10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
八、考察
1.以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象。
2.考察时间:定于2014年元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任命
按职数1:1由县教育局任命,考察对象没有任命的50%列入后备干部培养。
十、公示
1.笔试、面试、考察等结果将新晃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2.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纪检办公室:6227755、人事股:6222517、督导室:6222704)。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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