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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9 年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本土化人才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11日 11:27:35 来源: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 访问量:21466
有关市州卫生健康委、教育(体)局、有关高职高专院校:
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关于开展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
土化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8〕2 号)要求,
现就做好我省2019 年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
养(以下简称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招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专业、学制与学习方式
(一)专业名称:临床医学、护理、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
术、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中医学。
(二)学制:3 年。
(三)学历层次: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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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报考条件
报名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9 年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
业生,年龄不超过20 周岁(1998 年12 月31 日后出生);
(二)户籍为我省51 个贫困县市区(含已脱贫仍享受政策
的县市区);
(三)志愿扎根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乡镇卫生院,从事
基层卫生健康服务。
三、招生计划、培养院校和培养方式
2019 年全省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计划招生1200 名。省卫生
健康委、省教育厅委托我省开设有医药卫生类专业的长沙卫生职
业学院、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等9 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培养,根据区域卫生人
才发展规划和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及岗位需求,在综
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了《2019 年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分学校分专业分市州分县市区招生来源
计划表》(见附件)。各院校招生计划均纳入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各院校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的学生按专业独立编班学习,纳
入所属院系统一管理。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按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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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关政策继续进行2 年的助理全科医生、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
训(即 “3+2”医学人才培育模式)。
四、体检
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有关办法执行,身体条件必须符合
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
宜就读的疾病”等规定。
五、录取程序
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实行单独划线,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
取,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全省高职(专科)批最低录取控
制分数线。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优先录取。
(一)志愿填报。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
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专科提前批“其他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
的志愿。考生只能按照本人报考科类(文科或理科)选择面向本
人户籍所在县招生的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填报,且选择“专业不
服从”。同时填报了多个专业志愿的,以第一个招生专业志愿为
准。异地参加高考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结束后的2 天内,将志
愿填报情况书面报告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协议签订。考生填报志愿后,自行在高考志愿填报系
统网站下载并打印《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
才培养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
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5 份),并于2019 年7 月20 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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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前送达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及时送达预
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于7 月25 日前将预签了《协议书》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至所在
市州卫生健康委,市州卫生健康委汇总各县市区预签《协议书》
考生名单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
(三)考生录取。本科三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填
报了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省卫生计生委
培训中心。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根据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及考
生预签《协议书》情况,按科类分县市区分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
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
提供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由培养学校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专科提
前批进行录取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
据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8 月17 日
前将《协议书》统一寄送达各培养学校。协议书由考生、定向就
业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3 方
签订,一式5 份,考生、考生档案、培养学校、定向就业的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存一份。
(四)复查复核。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培养学生
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贫困地区本土化培
养学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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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复核工作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
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学生的个人档案。
六、政策保障
(一)培养对象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
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
(二)培养对象毕业后,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在县级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范围内采取直接
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统一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指
乡镇卫生院)工作,确保有编有岗,落实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
等待遇。通过“3+2”模式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
培训的学生,培训期间享受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
训相关政策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培养
学校要明确职责,切实做好各环节工作,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教育(体)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体)
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
这项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完成资格审
查、信息发布、资料上报、《协议书》签订等工作。培养学校要
积极与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配合,做好录取、复核等工作。
(二)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
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正公平。如发现未按规定程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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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实施的违规招生行为,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将对违规录
取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在下年度核减或取消其所在市
州、县市区的招生计划。同时,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
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 李剑****,
****,电子邮箱:343653****@qq.com。
附件:2019 年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
培养分学校分专业分市州分县市区招生来源计划表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19 年4 月2 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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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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