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学科及职数
初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
高中:生物教师1名。
二、选聘范围
本县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业务素质高,适应现代化教学,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未获本科文凭的特别优秀者必须在三年内获得本科文凭)。
3.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高中教师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未获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特别优秀者,已经具有本科文凭的必须在一年内获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未获本科文凭的必须在获得本科文凭后一年获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4.任教经历:三年以上初中任教经历。
5.成绩要求:所教学生考试成绩排全县前三分之一。
6.年龄要求:女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教学实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7.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选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日-14日下午3:00。
2.报名地点:新晃一中教务处。
3.报名时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简历一份。
五、选聘办法
老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
1.时间:8月15日8:00开始。
2.试教人员于8月14日下午3:00到学校教务处抽签确定上课顺序号、确定试教内容。上课内容为初中教材(生物为高中教材)。试教重点考核应聘者知识结构、语言表达、仪表仪态、专业技能技巧、教学能力、教学效果。
3.成绩计算
教师评价×70%+学生评价×30%=总成绩。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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