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晃一中学业水平考试
实 施 方 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 75号)及市县教育局的有关精神,为搞好我校2014年的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遵循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致力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高中新课程方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二、
组织机构:
成立新晃一中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永旭
副组长:杨先智 吴泽勋 杨祖顺
成 员:向东长 杨 钧 杨佳青 杨胜文 徐东川
2012级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学考办公室(设教务处),石陆生负责具体事务。
三、工作安排:
学考工作自
1.正考报名
报名对象:2012级我校在籍学生。
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费收缴: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核定的标准(每生每科14元)收取报名费,学生以班为单位务必于
2.组考工作(另行安排)
3.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共9科。
考试时间及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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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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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8:00-9:30 化学10:20-11:50 |
语文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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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8:00-9:30 生物10:20-11:50 |
数学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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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8:00-9:30 物理10:20-11:50 |
外语15:00-17:00 |
新晃一中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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