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月11日,学校组织召开《新晃一中志》评审会,各位评委对该志进行认真地评审,充分肯定志书的修编成果,同时提出不少修改意见,经过综合归纳,提出如下修改意见,以求该志完善,以便终审。
一、篇目不作大的修改,第一、二章不再合并。
二、概述将原第(二)部分分别列成(二)、(三)两部分,使文革时期分列。
三、文中的文言文尽力改成语体文。
四、统一以下几个标准:1、年号:民国时期用汉字表述和加注公元年号,同时用全称;2、人物照片尽量不用标准照;3、大事记延至2012年底;4、表格的表头及开口问题注意更正;5、人物照片采用工作照。
五、照片再次尽力按其充实,说明文字加以修正,如省委书记毛致用来校视察的照片,解放前的老照片等。
六、“概述”仍分四个部分,不加标题,文革时期不单列,无特殊意义。
七、“大事记”再作精简,对每年录取情况的简述内容加以完善。
八、对第一章学校沿革作较大修改,删去与机构有关的内容,和与其他章节重复的内容。
九、对第二章《体制与机构》的修改,除文字上的精简外,主要是将各个一览表分别插入行政、党组织、群团组织的内容之后,使各机构情况一目了然。
十、对第十章办学成果的修改,升学名录不放在第二章学制与学生,仍保留在第一章,若感觉多了,就将新世纪以来或高校扩招以来的学生专科升学名录去掉,平均每年约200余人删去10年减少5千字。
新 晃 一 中
二O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