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校园、魅力语言”第二届语言艺术大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黑格尔曾说过:“语言的艺术在内容上和在表现形式上比起其他艺术都远较广阔,每一种内容,一切精神和自然事物、事件、行动、情节、内在的和外在的情况都可以纳入诗,由诗加以形象化。”黑格尔所说的“诗”,可泛指文学,即“语言的艺术”。在我国,语言化作文字,记录下了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波澜壮阔和历史沧桑,它是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血脉,是我们民族的象征。在我校,一直以来,校园文化建设始终是我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语言艺术活动,可以通过语言的丰富性,广阔性和深刻性来增强学校的文化底蕴,丰富广大师生的精神家园。同时,可以用先进文化引领学生,用实践活动锻炼学生,从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此,经学校研究,由语文组、团委会主办这次语言艺术大赛。
二、活动内容
1、 参赛对象
初中高一高二学生,邀请高三学生参加。
2、 大赛形式及参赛作品要求
①以配乐语言艺术形式为主。
②题材多样:散文,诗歌,寓言故事,相声,小品,快板、话剧、舞台剧等等;提倡原创作品参赛。(原则上初中相声小品、高一演讲朗诵、高二话剧舞台剧)
③参赛作品无节目人数限制:可为单人,二人,多人,亦可为集体参加。
④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能反映中华民族乃至世界的优秀文化及时代特色。
⑤作品时长控制在5分钟之内,话剧、舞台剧、小品等形式可延长至8分钟。
3、 比赛简介
(1) 报名:参赛选手10月13日前到团委处报名参赛。
(2) 抽签:参赛选手10月13日下午第九节课到团委处抽签决定预赛顺序。
(3) 预赛:预赛地点:学校多媒体教室
预赛时间:10月14日 15:00~17:30。
预赛从各个年级报名的作品中选出15个作品进入终极决赛。
(4) 决赛:地点:学校操场
时间:10月21日14:30~17:00。
决赛选手10月17日下午第九节课到团委处抽签决定初赛顺序。
4、 评分细则
预赛、决赛评分标准一致,满分均为10分,评分标准是:衣着得体(1分),作品内容:新颖、文学气息、艺术感(2分),语言表达能力:优美、清晰、流畅(3分),舞台表现:表情﹑感情及肢体动作等综合运用(2分)、演员整体印象(2分)。在每个选手登台表演后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评委分数的总分即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原创作品在总分的基础上加0.5分。
5、 评委名单
初赛评委:龚雪飞、田文虹、林野、廖成辉、舒建伟、姚佳
决赛评委:杨佳青、杨胜文、杨淑春、蒲海燕、邓张桦、吴芳敏、朱长青
点评嘉宾:杨祖顺
6、 工作人员
初赛:杨静、吴芳敏、唐雯雯(抽签、场地布置、音响安排、组织入场)
决赛:杨静、吴芳敏、唐雯雯、团委学生会(抽签、场地布置、音响安排、主持、组织入场)
决赛后勤保障人员:全体语文老师。
7、 经费预算
音响租用费用(约3000元)、奖品费用(2050元)
奖项设置
决赛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对选手的成绩进行排名。
一等奖:3名。奖金2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150元
三等奖:7名。奖金100元
新晃一中语文组、团委会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