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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一中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5年04月23日 09:15:05 来源:学生处 访问量:1251

各年级、各班:

随着夏季来临,也是进入各类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同时也是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期。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当前我校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请各班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1、严格外出程序。凡师生集体外出有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后再向教育局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目的、地点、师生人数、需要租用车辆等,并做好应急预案,按程序办理好手续。学生一律不允许私自邀集外出游玩、野炊。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利用班会时间经常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乘坐无牌、无证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在街上行走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走斑马线,注意红绿灯,不准在路上追逐打闹,骑车学生要注意控制车速,按规则行驶,排除安全隐患。

3、注意饮食安全。不乱买零食,严防病从口入,不吃生冷食品和方便食品,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小摊店购买食品,不在校外就餐,以防食物中毒。

4、防溺水事件。教育学生不擅自与同学结伴下河洗澡,不到河边、水库、池塘、鱼池等不明水域游玩。

5、强化法律法规意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不参与社会不良分子组织的帮派,不参与打架斗殴,更不准招社会青年来校滋事,明辨是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不受他人诱惑,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发现同学之间有矛盾纠纷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老师报告。

6、教育学生做到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远离网吧,远离邪教,远离危险,防止受骗、欺诈、骚扰等。

7、教育学生放学要按时回家,不准在街上逗留,寄宿生按时就寝,不准在校外留宿,不准随意带外人进入寝室留宿。

8、全体师生要增强防火、防盗、防毒、防洪、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发现隐患应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

 

 

2015423

编辑:杨世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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