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西部思考 > 从两个县对新晃一中的猎头行动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从两个县对新晃一中的猎头行动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013年08月23日 00:00:00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1582 作者:杨先智

杨先智

2013年8月21日

2013年8月9日、10日两天,对新晃一中而言,是一个奇特的日子。本市一个县的教育局长,黔东南州一个县的县委组织部考察组先后来到新晃一中,找到两位70后的行政新锐,动员他们出任各自县一中校长。此前,这两个县广而告之:高薪聘请县一中校长,年薪20万,住房一套,并享有校长基金支配权。亲临动员,颇有刘备亲顾茅庐的味道。他们乘兴而来,但失望而归。两位当事人婉言谢绝了诱人的橄榄枝,立志扎根家乡,为增强新晃教育持续发展后劲作出积极的贡献。事情过去了,但至少给我们加强新晃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如下启示:

一、钱是问题,但不是主要问题。年薪20万,是目前新晃一中校长和高级教师年收入的四-五倍。这种举措对同为后发展欠发达的怀化、黔东南而言都是开天辟地的。就是发达地区,决策者作出这种决策,也是要惦量惦量的。在欠发达地区,更需要决策者具有超凡的远见、胆识和魄力。资源是有限的,如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教育,无疑是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国民基础教育成品车间,普通高中就是基础教育的出口,如何让更多的百姓子弟圆上理想的大学梦无疑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而且,育人的成果还在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优化成型。来晃猎头的黔东南州那个县,一个县政协副主席在2011年将其千金送到新晃一中来读书,今年春节正值该县大张旗鼓地招商引资。这位县政协副主席自然也有任务。看到父亲的压力,这位学生对她父亲说:“县里搞什么项目我们管不着,也挡不住,但我劝您引进的项目必须是环保型的。如果是污染型的,我第一个投反对票,免得危害新晃。”这位领导来到新晃一中校访时,对此赞赏有加:这就是教育的成功之处和教育的魅力。

二、君子爱财,但向往愉快合作。猎头行动的一个县规定:该县一中行政人员不能参与竞聘。猎头对象考虑到他确定以把新晃一中建设成为具有良好教育生态和吸引力的磁场目标,家乡情结促使他不能半途而废。同时考虑到:如果奔着20万年薪的诱惑赴任,人际关系可能是紧张的,分工合作可能是别扭的,度过的每一天可能是痛苦的。两个县的猎头行动都把目光瞄准新晃一中,不难推理,周边有识之士对新晃一中在2010年实现历史性转折至今记忆犹新。但他们并不知道实现转折的过程。2007年,新任校长在新晃一中课时津贴上动了一次手术,将行政人员与任课教师持平的工作量计算降为与教辅、工勤人员持平。此举,抚慰了教辅、工勤人员的失落感,增强了专任教师的荣誉感。这不是搞什么平均主义,而是适应了团队合作的世界潮流。学校的育人过程,就好比拍一部电视剧,校长就是编剧和导演,是这部电视剧的核心领军人物,专任教师就是演员,其中的明星演员对提升这部电视剧的品位举足轻重,至关重要。教辅、工勤人员同样不可或缺,就好比剧组里的灯光音响、服装道具、化妆舞美等等,技术性、专业性也很强,他们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会让电视剧拍摄更加顺利,甚至为电视剧增光添彩。正因为这种理念,永旭校长在2010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在书记、县长的力主下,他领到了两万元的特别奖,他把这笔钱分成三部分:自己留一点,给贫困生捐一点,与同事们撮一点。珍惜缘份,体验幸福,打造团队,这与一枝独秀的高薪聘请是南辕北辙的。

三、激励奉献,但尊重人生价值。一个社会,就是一个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个人扮演着多重角色。校长这个岗位,面对组织,他是百姓;面对教师,他是组织。作为土生土长的校长,我们的组织要珍惜,不要等到他因某种原因动迁时再惋惜。校长在本质上属于教师,与专任教师的区别在于组织赋予了他整合资源的权力。作为个人,必须把社会价值放在第一位,不能计较名利的多寡与得失。但作为上级组织,必须充分尊重校长的自我价值,精神层面和物质待遇在达成目标的基础上实现人生价值的完美统一。同理,面对学生,教师应该追求社会价值;而校长,面对教师,必须充分考虑他的自我价值。在我们新晃,人才外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过来两点做法应引以为训。一是教师在校内改善住房条件受限太多,且前期投资得不到增值。但一旦调往外地,原有住房可在市场成交,可以赚一笔钱,工作地再享政策优惠。二是领导配偶随迁,组织往往大做顺水人情,制作不公开的文件提高行政级别。这一点,对个人而言,有一个泰然处之的问题;而对组织而言,则是一个如何对待老实人的问题。这些做法,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献身新晃事业人士的感情和利益,极不利于新晃教师队伍建设。

编辑:裘愉峙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事业单位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新晃一中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新晃一中 版权所有 湘ICP备14001921号-1
联系地址: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镇太阳坪路27号
邮箱:xhyzbgs@163.com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