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年级组、各班: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此通知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政策。
二、各办公室、年级组、实验室、食堂、教室、图书室等场所每日应安排专人负责电源开关,照明灯具,电源插座的管理,排查隐患,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学校电工检修。
三、教职工应加强烘烤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人离检查,人离断电火灭。
四、各办公室、学生寝室、教室、排练室、画室、图书室一律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器和使用明火取暖。
五、不得在校园内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不得随意私接电源。
六、不得随意动用各楼道的消防设施和损坏各种消防标志。
七、提高防火、防灾、防安全事故的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
八、以上通知希全体师生共同遵照执行,违者,学校将按造成损失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新晃一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