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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18年高考阅卷教师工作要求

2018年04月28日 11:25:42 访问量:4600


一、严格安排文件通知的要求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

各派出单位对阅卷教师资格负责。阅卷教师一旦确定下来,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或私自更换人员。

三、县市区招办负责收齐、汇总本县市区各学校的《湖南省高考阅卷教师推荐表》附件2,并在“评委管理与评价系统”中录入阅卷教师信息,(用户名和密码请高考负责人和我联系)。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510日前。

四、《湖南省高考阅卷工作人员推荐表》(带照片)附件3,不用录入。

五、《湖南省高考阅卷教师推荐表》附件2和《湖南省高考阅卷工作人员推荐表》(带照片)附件3512日前上交到市教育考试院汇总。

六、录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仅限各县市区招生办使用,不得下发到学校登录输机。

 

 

 

怀化市教育考试院

2018.4.25



  • 附件(2个)
  • 关于做好2018年高考阅卷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8〕5号.pdf (1724kb) 下载
  • 推荐表.doc (41kb) 下载
编辑:谢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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