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湘教通〔2011〕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新晃县行政辖区内的社会人员及还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本县教师。
2.申请资格种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 10月15日-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网上申报、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进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②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同意"网上申报协议"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③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其中,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资格,请选择“怀化市教育局”。
④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其中,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资格,请选择“怀化市教育局”。
⑤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⑥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⑦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⑧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密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者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⑨打印表格。申请人必须在网上自行打印网报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和《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⑩阅读、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退出系统。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11月5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
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慨不受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确认地点:新晃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请到怀化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
3、确认所需带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件、手填写的无效);
②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③体检表(体检表到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自行到县以上的人民医院或中医院进行体检);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乙以上);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实习鉴定表;
⑧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四、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五、咨询电话
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
新晃县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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