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教育 > 新晃一中对学生在寒假期间的温馨提示

新晃一中对学生在寒假期间的温馨提示

2013年01月24日 00:00:00 访问量:1439

为了同学们在放假期间的安全,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并向社会展现新晃一中学生的精神风貌,特作如下规定: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2、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培养实践能力。

  3、劳逸结合,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事,每天抽一定的时间复习功课,认真探索研究性学习课程,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4、增强法制观念,不抽烟、赌博、喝酒、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以及参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组织的违法违纪活动。

  5、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不与吸毒人员往来。

  6、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邪教组织活动。

  7、学生不准进桌球室、电游室、营业性舞厅和网吧。

  8、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同学们离、返校不准搭乘超载、车况不好的客车以及非营运车辆,更不能强行爬车。

  9、不在公共场所和街道上燃放鞭炮,严防火灾和伤人事故发生;学生一律不准自行邀集外出游玩。

  10、注意饮食卫生,增强防毒意识,防止病从口入,加强对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

  11、寄宿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按时回家,不得在外逗留,以免家长担心。

12、在春节团聚时,多与父母及亲人交流勾通,体现孝心,怀一颗感恩的心多服务他人和社会。

                                                                          

新晃一中学生处

                      2013年1月25

编辑:裘愉峙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事业单位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新晃一中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新晃一中 版权所有 湘ICP备14001921号-1
联系地址: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镇太阳坪路27号
邮箱:xhyzbgs@163.com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