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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一中学分认定的补充办法

2012年09月27日 00:00:00 访问量:1564
新晃一中学分认定的补充办法

1.文化课:科任教师须按时段做好学分表中的学时与过程评价等栏目的填报,过程评价一栏要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情况打分,A班满分率不高于90%B班及特长班满分率不高于70%,其它班满分率不高于50%;学时一栏亦须根据实际情况扣分;模块考试一栏用年级统一考试的成绩由教务处填报,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需进行补考。补考由年级组组织,补考合格的再认定学分。

2.非文化课:主要指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任教师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填写好学分表中的各项栏目,学时与过程等栏目应根据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记分(记分等级参照第1项),考试成绩一栏应根据测试进行记分。

3.实践性科目:主要指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前两项须由班主任根据学校或年级的统一活动安排做好实践活动记载,在结果一栏用ABC标注等级,活动结束或期末交教务处。研究性学习由语、数、外学科各记3个学分:分别在高一、高二、高三第一学期各记一个学分,记分办法与第2项相同。

 

                                新晃一中学分管理委员会

                                       2011628


编辑:裘愉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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