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在湖南省立十中,曾以“行已有耻”、“ 博学于文”语诸生,去岁搂长本校,仍主贯彻新旨,盖以学校不仅为传授知识之地,亦为健全人格之所,设知识丰富,技能高强,而人格卑下,则知识技能实足以助长其作恶也。故本期开学之始,复规定“诚”,“敬”、“勤”、“勇”四字校训,务期逐步达成“有耻”“于文”之旨。然四字真义,诸生亦未尽明,特引古语释之,并附以己意。
首曰诚,刘漫堂曰:“温公之学,始于不妄语,而成于脚踏实地”。 不妄语者,不欺人也;脚踏实地者,不自欺也;果能如是,则言行一致,表里相应矣,刘蕺山曰:“古人一言一动, 凡可信之当时, 传之后世者,莫不有-段真至精神者在内”,此所谓”不诚无物” 也..
次曰敬,程伊川曰:“主一之谓敬,无适之谓一”。曾文正曰:“ 敬则小心翼翼, 事无巨细,皆不敢怠”。朱晦庵亦曰:“凡人立身行己, 应事接物, 莫大乎诚敬. 诚者何? 不自欺不妄语之谓也,敬者何?不怠慢,不放荡之谓也”。诚为人生之理想境界.,敬为达此理想境畀之方法,此诚敬所以立其本也。
三曰勤。中庸曰:“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 虽愚必明, 愚采必强”。俗云:“勤能补拙, 然不拙亦须勤, 一个人之成功, 必须九分汗下, 一分神来”。李长吉作诗:”呕心肝乃己”。杜子美咏吟:“语不惊人死不休”。易传:“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
终殿之以勇,勇有大小之别:血气之勇,小勇也;义理之勇,大勇也;“衽金革, 死而不厌”, 小勇也;生于智慧,出于仁爱,不惜任何牺牲以达其理想任务,大勇也。吾人舍小勇而取大勇,则天地间何事亦可成也。本期各班学生印行同学录,求序于予,特以斯义冠其旨,诸生倘能身体力而行之,虽不曰必成完人,亦庶乎其小廖乎。是为序。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六日 周常沛为晃中同学录作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