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21日起,各地开始陆续公布2014年全国高考成绩和录取分数线,新一轮引人关注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正式拉开帷幕,而自恢复高考以来一直实行的“分批次录取”高招方法也再次引起讨论。不少家长、学生和教育专家认为,高考招生“分批次录取”的做法源自计划经济时代,应予调整。
剥夺学生广泛择校的机会
目前我国各省份的高考录取基本都采取实行了30多年的“分批次录取”的方式,只是在录取批次数量上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以设置五个批次的省份为多数,具体排序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专科批次。不可否认,在计划招生时代,分批次统一录取有一定的合理性,使国家得以集中力量先建设起一批好学校,培养出一批优秀人才。但目前这种制度所依赖的时代背景已然变化。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王战曾建议取消高考招生分批次录取。他认为,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这一“指令”性质的录取制度,造成了高校失责、学校分层、生源固化等问题,也直接引发了公众对教育公平的质疑。
尤为明显的,是录取机会的不平等。“高校根据现有规则,下一批次的院校必须在上一批次院校完成招生后才能录用学生,这阻碍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平等录取生源,学生也被剥夺了同时广泛选择学校的机会和权利。”王战说。
因此,高考分批次录取改为“同批次录取”,或许是一次有益的尝试。“让所有高校,包括公立大学、民办大学、高等专科院校以及各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站在一个平等的起点上,实施和完成各自的招生计划。各类学校凭借自身的办学实力和教育特色吸引优秀生源,通过科学的招录程序来确保招录过程的公正、公开和公平。”王战说。
教育主管部门“程序把关”
录取不分“三六九”等,并不代表着招生“一窝蜂”“一锅粥”,而是要促使高校用办学特色和不同的功能定位来吸引生源,实现“单一”到“多元”的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