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设了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国防生,下同)征集志愿,并取消军事院校志愿中的“学校服从”志愿。往年我省军事院校招生没有设置征集志愿。从2016年起,增设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征集志愿,以确保军事院校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征集志愿设10个平行志愿学校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同时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志愿(即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中不再设“学校服从”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安排在该批第一次志愿投档录退结束后进行,只面向军检复检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
(一)录取前志愿填报
1、6月26日至27日:本科提前批志愿、需要面试的“贫困专项计划“志愿。
(二)征集志愿
填报批次 | 填报时间 |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征集志愿 | 7月11日8时至18时 |
不需面试“贫困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 7月14日8时至18时 |
本科一批征集志愿 | 7月21日8 时至18时 |
本科二批征集志愿 | 7月27日8时至18时 |
本科三批征集志愿 | 8月5日8 时至18时 |
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 8月14日8 时至18时 |
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 8月17日8 时至18时 |
本科提前批设“空军飞行员(含飞行国防生招生,下同)”、“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下同)”和“非军事院校”志愿栏,其中“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下设“非定向”、“贫困专项计划(提前批)”和“定向”志愿栏;本科一批设“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非定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定向”、“民族班”、“预科班”志愿栏;本科二批设“非定向”、“预科班”志愿栏;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只设“非定向”志愿栏。
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六类:
(1)军事院校;
(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
(3)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生、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
(4)航空、航海专业;
(5)外省院校(不包含独立学院和除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民办本科院校)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
(6)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
(1)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
(2)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等;
(3)教育部确定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
(4)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
(5)其他类专业。